● 委托结算单

一、功能说明

二、操作步骤

操作路径:批零–委托代销–委托结算单
打开单据,录入结算单位,结算商品的数量,价格等信息保存单据。

其它说明:

1)委托结算时,结算的商品数量必须小于等于在该往来单位处的委托库存数量 2)结算时,如果数量全部结算而金额未全部结算无法过账 3)结算后,委托库存金额对应发生变动,销售收入增加,结算单上对应的往来单位的应收增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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